| 嬰幼兒哮喘、兒童哮喘及過敏性咳嗽的診斷標準 |
| 發布日期:2018/3/4 發布者:佚名 共閱58215次 |
腎上腺素試驗: 1‰腎上腺素每次0.01ml/ kg(亦可用喘樂寧、博利康尼、氨哮素等定量氣霧吸入試驗),皮下注射,10~15分鐘后哮鳴基本消失為4分,喘息癥狀消失為3分,喘息癥狀減退為2分,積分在6~8分者診斷為疑似嬰幼兒哮喘;積分>8分者診斷為嬰幼兒哮喘。 兒童哮喘: ①年齡在3歲以上; ②主要癥狀和體征:包括喘息、氣短或胸悶、陣發性咳嗽、肺部有哮鳴音,必須反復發作≥3次; ③喘息發作往往有一定好發季節、時間及相應的誘發原因;④使用平喘藥物(支氣管擴張劑)可使喘息癥狀減輕和緩解。⑤經0.5%舒喘靈霧化吸入后一秒用力呼氣量(FEV1)增加15%以上。 ⑥ 往往有個人或家族(指一、二級親屬)過敏史。 其中第②、④系為必要條件,第③⑥條為參考條件,第⑤條為輔助條件。 過敏性咳嗽: 某些哮喘患兒的臨床表現極不典型,反復咳嗽為唯一的主訴,曾被診為“上呼吸道感染”或“支氣管炎”而長期濫用抗菌藥物,癥狀卻遷延不愈。 其診斷標準如下: ①小兒任何年齡皆可發病,但學齡前兒童多見; ②咳嗽反復發作1個月以上,其特征為夜間或清晨發作,干咳無痰; ③臨床無感染征象或經長期應用抗生素無效; ④使用平喘藥物可使咳嗽發作緩解。 |
| 中國嬰童招商網版權與免責聲明: ① 本網轉載其他媒體稿件是為傳播更多信息,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,本網不承擔稿件侵權行為連帶責任。 ② 企業在本網發布內容,文責自負。 ③ 如您因原創、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,請聯系電話:010-57895369。 |
| 【關閉此頁】 【返回上頁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