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什么是藥物熱 |
| 發布日期:2018/3/4 發布者:佚名 共閱57509次 |
藥物熱即是藥物本身引起的發熱。在臨床上常與疾病所引起的發熱相混淆而不易鑒別。特別是有些病人用藥前已有發熱,而用藥后熱度仍持續不退,于是就產生是由于原來疾病引起的發熱未退?還是由于藥物所引起的發熱?而要鑒別這兩種情況又非常重要。因為如發熱為藥物所引起,則應當立即停用此藥。相反如發熱為疾病本身所引起,則應當繼續用藥。因此對于藥物熱要提高警惕,及時鑒別診斷。 為便于作出鑒別診斷,應注意以下幾點: (1)要了解哪些藥物可引起藥物熱。臨床上較易引起藥物熱的藥物有磺胺藥、抗菌藥、碘劑、砷劑、水楊酸類、苯妥英鈉、巴比妥等。 (2)要了解用藥后何時容易出現藥物熱。一般來說,藥物熱多在第二次用藥后8~9天產生,但也可在第一次用藥后出現。 (3)藥物熱是人體對藥物的過敏現象,除發熱外,尚可伴有皮疹、淋巴結腫大、血管神經性水腫、周圍血液嗜酸細胞增多等表現。但有時也可以發熱為唯一的癥狀。 (4)在用藥治療過程中,已下降的熱度再出現或更加升高,則應注意藥物熱的可能。 (5)停用原來藥物或改用其他藥物后熱度下降,則藥物熱即可診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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