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早產、流產應半年后再孕 |
| 發布日期:2018/3/4 發布者:佚名 共閱57581次 |
出現過早產及流產的婦女,由于種種原因會造成機體一些器官的平衡被打破,出現功能紊亂,子宮等器官一時不能恢復正常,尤其是經過人工流產的婦女更是如此。如果早產或流產 后就懷孕,由于子宮等的功能不健全,對胎兒十分不利,也不便于婦女身體特別是子宮的恢復。 為了使子宮等各器官組織得到充分休息,恢復應有的功能,為下一次妊娠提供良好的條件,早產及流產的婦女最好過半年后再懷孕較為合適。 本文摘自《懷孕安產知識百科》,由北京中山響沙圖書發行中心授權搖籃網發表,未經許可,禁止轉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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